那是多年前的事了,我早已记不清具体的时间,但这都无关紧要,主要的是我依旧记得那个他。那个少年,鲜衣怒马,单纯的像一张白纸,与那时同样单纯的我,在这张白纸上画上2条平行线,没有交集。
那时候我和他都是穷屌丝中的极品,全身上下的行头不过几百魔石,但这些丝毫没有影响到我们玩魔域的兴趣。同一个宿舍的那些美女校花都骂我是神经病:“水墨,你一个女孩子成天疯疯癫癫的玩游戏,像什么样子。”
别人的看法丝毫没有影响我对魔域的挚爱,还有初尝爱情滋味的甜蜜。那个单纯的少年和单纯的我,两个人互相在对方的白纸上,绘画着魔域里的精彩世界,这个世界有他有我。

第一次见到灵魂,与打BOSS无关。那天和他在戈壁45级那刷小怪,一边畅想着哪天咱也能冲个高战的美梦,一边威风八面的用技能打小怪,然后嗒一声爆个灵魂在地上,红艳艳的光闪瞎了我的眼睛。梦想就是那么遥远又接近,刷小怪居然掉了一个灵魂,幸福来的太突然、太直接、太快,让我晕头转向的。
“快——快,快来,给你……灵魂啊!”我惊叫着不私聊他。
“你拿着,我不要哦——”他在拒绝我的盛情啊!
“给你啊!”我尖着嗓子说。
“水墨,要不把这灵魂卖了,买别的东西?”他道出自己的想法。
“卖了,也好……”其实我也有这想法。
在来来回回半天的商讨中,我们决定摆摊卖这唯一一颗最值钱的家当灵魂。当时屌丝到何种程度,就是这种程度了。
那时的记忆犹仍历历在目,存于脑海中,感觉是那么的美好!
后来的情况稍稍好些,当然依旧还是屌丝极品。记得最兴奋的事情就是,我们拼命的努力攒了一些魔石,本来商量好,用这些魔石给他开3宠的,结果他背着我偷偷买了一件当时最流行的玫瑰誓言。淡淡的桃红色,华丽丽的披风倾斜下来,美丽奢华,再梳一个高高扬起的马尾辫,在当年可谓是风靡魔域。
奢望归奢望,可拿魔石去买就舍不得了,更何况根本就没多少魔石。辛辛苦苦积攒的一点魔石原本是打算开3用的,这一件价格不菲的衣服买下来,岂不是回到了解放前的穷困潦倒。
带着对他的责怪,感动,还有心疼魔石的感受,继续着屌丝且快乐的魔域生活。
偶尔翻起来回味一下,其乐无穷,心间暖暖的。偶尔登陆一下曾经的那个账号,看着早已不再流行的玫瑰誓言外套,依旧有着当初的感动。